叼着牙线棒开车被罚:权力不能"任性到牙缝"

日期:2025-11-19 20:01:02 / 人气:28



事件概述与处罚撤销

11月12日,无锡市民钱先生因开车时嘴里叼牙线棒被宜兴市交管部门以"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"为由警告处罚。钱先生申诉未果,直至媒体报道后,交管部门才依法撤销该项处罚。

法律依据与执法边界

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处罚范围,如第十一条规定"驾驶机动车有拨打、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"。行政权力必须遵循"法无授权不可为"原则,执法越界即便事小也会损伤公信力。

证据缺失与因果关联不足

从事实证据看:
• 电子眼照片显示钱先生全程双手握方向盘、目视前方

• 未出现注意力分散或影响操作的具体行为

• 交管局仅以"可能分散注意力"的假设作为处罚依据

12123管理员回应称"叼牙线棒如果存在分散注意力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",但缺乏实际行为证据支撑,将可能性误作必然性。

权力扩张与常识背离

宜兴交管局后续回应称"不管是叼牙线、叼牙签,还是嚼口香糖,都是妨碍正常交通",这种对"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"的扩大化解释已超出法律规定范围,违背公众常识,导致驾驶员不解与不满。

监督机制缺失与纠错依赖媒体

事件暴露执法监督问题:
• 申诉流程中12123工作人员与处罚人员立场一致

• 缺乏有效的内外监督机制

• 最终依赖媒体介入才纠正错误

交管局事后对工作人员严肃批评,并承诺优化执法审核流程,提升违法认定精准性。

核心观点

交通处罚应以维护安全畅通为目的,执法者必须强化法治意识,避免"任性到牙缝"的随意处罚。权力行使需严格遵循法律授权,确保每项处罚都有明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。

作者:蓝狮娱乐




现在致电 5243865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→

蓝狮娱乐 版权所有